深圳7批次服装不合格 宏珏时装一款丝绸裤不合格

来源: 千龙网 2016-09-02

    北京9月2日讯 9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6年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通报显示,2016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生产领域81家受检单位的16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在其中5批次产品中发现2个不合格项目。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对服装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共抽查检测生产领域81家受检单位的169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在其中5批次产品中发现2个不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耐水色牢度(6批次)、耐汗渍色牢度(5批次)、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1批次)。


    7批次不合格服装分别为:宏珏高级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丝绸裤耐水色牢度不合格;深圳市诺菲妮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女真丝连衣裙耐水、耐汗渍色牢度不合格;深圳市赫伽尔苑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色连衣裙耐水、耐汗渍色牢度不合格;深圳市泰莲娜时装设计有限公司生产的女装连衣裙耐水、耐汗渍色牢度不合格;深圳市赫伽尔苑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连衣裙耐水、耐汗渍色牢度不合格;深圳市十二篮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女裤耐水、耐汗渍色牢度不合格;深圳市彩韵嘉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料叠门襟垂坠小衫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小贴士: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生产者、销售者及广大消费者: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者选购服装时应注意产品是否附有中文标注的使用说明(即产品标识),消费者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信息不全的产品,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并注意以下问题。


    1. 标识内容一般包括制造者的名称与地址、产品名称、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质量等级以及合格证明等,标识文字应该清晰、准确。


    2. 选购服装时还可以闻一闻,如果有刺鼻的味道,就可能有甲醛残留。同时,建议各式服装,特别是会直接接触到皮肤的服装,应洗后再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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