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婚检能减少出生缺陷吗?应推崇自愿婚检和孕前检查

来源: 腾讯新闻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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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冯琪雅提出,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建议恢复强制性婚检,引发热议。绝大部分网友表示了支持,认为“通过婚检可以合理优生优育,避免将遗传疾病传给下一代”。如何看待这个建议?


    恢复强制性婚检能减少出生缺陷吗?


    自2003年强制性婚检取消以来,经常有人提议恢复强制性婚检,甚至黑龙江、云南、吉林等一些地区又陆续恢复强制婚检或强制免费婚检。且不谈那些利用婚检牟利的打算,主张恢复强制婚检的人,最重要的理由就是,2003年取消强制性婚检后,中国婚检率出现了断崖式下跌。而与此同时,有不少报道或研究指出,全国各地都有缺陷婴儿出生增多的现象出现。比如宁波市婚检率从2001年的98%下降到2004年的3.1%,结果同期新生儿出生缺陷从12.6‰上升到19.56‰。


    在2005年黑龙江恢复强制婚检的时候,人们对这个问题就非常关注。当年,由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牵头,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组成的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就这一长久争论的话题给出了答复。答复颇让人意外:婚检对预防出生缺陷作用有限。调查组认为,缺陷儿出生率是波动的,而波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新生儿缺陷数仍属正常波动范围,没有确切数据表明是由取消强制婚检造成的。”


    婚检率断崖式下跌,出生缺陷率却在提升


    的确是存在这种可能的。曾担任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的郑立新医生就认为,出生缺陷发生率与婚检无直接关系,他的论据是,广东省1996年以来出生缺陷的发生一直呈上升趋势,即使在实行强制婚检的1996—2003年,人口出生缺陷也由9.6‰上升到了20.8‰。郑立新团队还调研过取消强制婚检后,广东三个地区在某段时间内婚检率与出生缺陷率之间的关系——由于推行免费婚检的进度不同,这三地婚检率差别很大,但出生缺陷率的波动也很大,与婚检率之间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在他看来,婚前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方面存在着缺陷, 对出生缺陷的预防针对性不强, 婚检项目的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走过程形式、 存在着极大的不准确性,“婚前检查的作用值得思考”。他认为,出生缺陷率的上升可能与出生监测工作的深入、产前诊断水平提高有关。这个道理有点像随着人类寿命的不断提升以及筛查手段的进步,人类的患癌率不断提高一样。


    另外,据2012年的《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低收入国家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为6.42%,中等收入国家为5.57%,高收入国家为4.72%。虽然中国的出生缺陷状况较高收入国家有一段距离,但整体状况也不算太差,在这样的基础上,指望“恢复强制性婚检”能大幅降低中国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是不太现实的。


    恢复强制性婚检,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需要强制性婚检,有调查显示,美国、加拿大大多数州、日本、英国、俄罗斯、葡萄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都是开展自愿婚检,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未提及在婚姻登记时须提供婚检证明。要知道,20世纪初的时候,美国大多数州的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还规定,拟婚双方必须出示婚检证明才可获取结婚证,但随着婚检成本较高、经济效益较低以及管理等问题日益突出,20世纪70年代以来,大部分州都逐步放弃了拟婚双方结婚时须提交婚检证明的做法。由此可见,恢复强制性婚检,并不符合国际趋势。


    想要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首先得找对症。除去前面提到的医学方面的原因外,《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指出:“影响出生缺陷的环境和社会因素增多,育龄妇女环境有害物质暴露增加;高龄产妇比例逐年上升”是中国出生缺陷预防面临的严峻挑战。所谓“环境和社会因素增多”,不妨看看复旦大学出生缺陷研究中心副主任马端的说法,在他看来,出生缺陷与污染有很大关系,工作压力、对烟草、酒精、麻醉品以及网游的沉溺,也是导致出生缺陷的原因。还有医生认为,如今年轻人喜欢吃垃圾食品却几乎不做运动,结果就是卵泡和精子质量变差,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再来看看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策略。一级预防是指通过健康教育、选择最佳生育年龄、遗传咨询、孕前保健、合理营养、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等孕前阶段综合干预,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二级预防是指通过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识别胎儿的严重先天缺陷,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减少缺陷儿的出生;三级预防是指对新生儿疾病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及时治疗,避免或减轻致残,提高患儿生活质量。


    这个策略中,婚字都没提,用孕检替代了,而且也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已。马端也指出,婚检是预防遗传疾病的有效手段,但出生缺陷还包括很多其他疾病,婚检无法发现所有潜在问题。相比起“婚检”,一些出生缺陷的干预措施或许是更值得重视的,比如向待孕女性提供叶酸,比如在孕早期提供免费出生缺陷筛查等。所以,在应对出生缺陷问题上,不需要也不应该完全指望“婚检”。


    2003年时为何要取消强制婚检


    为什么当年要取消强制婚检呢?据了解,当年依照《婚姻法》起草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时,国务院法制办多次就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是否应当作为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进行论证。当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结婚和生育是人生的两个阶段,不能简单地因为结婚可能会引发传染、生育等方面的问题就剥夺当事人结婚的权利;婚前医学检查属于婚前保健服务的内容之一,应当鼓励,但不能作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没错,结婚并不意味着生育,在今时今日,这一点人们应该有了更多的共识。岂能由于担心不婚检生育会出问题,就拒绝发放结婚证呢?正如清华大学教授李楯评论该不该强制婚检时指出的,法律要区分出公、私领域,私领域中的事由个人自治,不应该实施强制婚检。一些人则从务实的角度提出了反对意见,由于孕前做强制检查不现实,唯一能设置强制检查的时段只能在婚前,考虑到出生缺陷问题的公共性,理应强制婚检。


    然而,且不说婚检的意义没有想象的那么大,就算婚检对于出生缺陷问题的影响是决定性的,也没有必要轻言“强制”二字。在美国比较保守的、法律依然规定要进行婚前检查的蒙大拿州,同样规定,若拟婚女性拒绝进行婚检,那只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和放弃婚检的声明,就可以起到替代婚检证明的作用。何至于拒绝给你结婚证呢?非要强制婚检,不仅可能侵犯隐私,对婚姻自由也可能构成侵害。


    当然,婚检并不是坏事,当年取消强制婚检后,中国各地婚检率都出现了大跳水,这的确是值得检讨的。但也要考虑到,这也是因为当年的婚检广受诟病,走形式,起不到什么作用,几乎沦为一些部门借机收费的工具。当新形式的免费婚检出现后,婚检率这些年实际上是有大幅度提升的,有关部门需要去做的,是更好地宣传、鼓励免费婚检。


    “不支持恢复强制婚检的都是有病的”


    在此次有关恢复强制婚检的网友留言中,有一种声音是,“不支持恢复的都是有病的”,很有代表性。这种想法不是为了后代健康,而是为了自己。这种想法的动机可以理解,也有一些正当理由,比如谈婚论嫁的人中可能有的会讳疾忌医,怕查出疾病尴尬,或者干脆就是懒得去。因此,一些人希望国家来强制婚检,解决问题。


    然而,相比起强制婚检可能的坏处而言,这种想法也依然构不成理由。如果你想跟某人结婚,又在意伴侣的健康情况,那应该两人协商解决,而不应该由国家帮你解决。婚姻作为人生大事,应该有这个心理准备才对。


    而且,到底有哪种病是绝对不允许结婚的呢?当年制定《婚姻登记条例》时卫生部、民政部就曾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研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除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和重型精神病两种情形外,其他疾病都不应当禁止结婚。而患有这两种疾病的人外表特征明显,婚姻登记人员通过观察以及结婚过程中必要的询问就可以判断。“恢复强制婚检”是开倒车,大家还是向前看吧,推动免费自愿婚检和孕前检查,才是应该努力的方向。(腾讯新闻 文/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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